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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基层工会及二级单位教代会换届的通 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1-10-2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基层单位:

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,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,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,根据《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》和《西安理工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》,二级单位教代会一般四年一届,而目前我校各二级单位教代会、工会均已届满四年,因此,按照条例和细则规定,应予换届。

依据细则要求,各二级单位工会、教代会的换届工作,应在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下,由基层工会具体负责,制定计划,合理安排,在做好教代会总结的基础上,认真开展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。换届完成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。

具体实施办法,请各单位参照理工大党字〔2004〕25号文件 《西安理工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》进行。

上述单位的换届选举工作,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。

对新成立的土木建筑学院,依据条例应尽快组建二级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。

经研究,体育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成立联合工会组织。在开展文体活动时,根据特殊情况,体育教学部和继教院的职工统一编入曲江校区分工会进行。

希望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实施,并将计划步骤和结果及时报校工会。

特此通知

校工会

2011年9月26日

附:二级教代会细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