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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理工大学工会关于对病、困职工的补助办法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1-10-2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了更好的开展对我校病、困职工的慰问和补助工作,充分体现党和工会组织的关心、温暖,及时解决职工燃眉之急,帮助他们克服困难,树立信心,解除后顾之忧,从而达到稳定队伍、增进团结,促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工作的目的,特制定如下办法:

1、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职工生活、维护职工的利益出发,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及家庭成员经济收入、生活状况的调查摸底,切实掌握基本情况,做到信息准确、工作及时。

2、积极做好本单位职工年节假日及病弱职工的慰问和探视工作,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女工分娩,基层工会应及时组织人员到医院进行慰问,并可向校工会申请领取“慰问有病职工代用卷”一张,到指定地点购买慰问品。

3、职工及家庭成员因突患重病、遭遇意外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,造成财产损失、人员伤亡和经济困难的,可经基层工会申报,由校工会研究及时给予补助。

4、对于个人收入低,家庭经济负担重,造成日常生活水平偏低的职工,可考虑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,补助金额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经费而定,原则上一年安排一次(由校工会发通知),统一在年终时解决。

5、申请补助及领取慰问卷的具体办法:

(1)职工住院领取慰问卷,由基层工会写出书面申请,工会主席签字,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直接到校工会领取。

(2)对符合第3条的职工困难补助,由个人或基层工会小组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》,经基层工会研究同意,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校工会研究审批。

(3)对符合第4条的职工困难补助,由个人提出申请,并详细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》,经基层工会小组讨论,基层工会研究同意,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校工会研究审批,于年终集中解决。

2006年5月